【港區國安法】47人案律政司覆核11人保釋決定 全部續還押下周處理
發布時間: 2021/03/06 17:16
最後更新: 2021/03/06 17:35
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5人日前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保釋,律政司就其中11人准保釋決定提出覆核,高等法院今(6日)開庭分批作指示聆訊,並將正式保釋覆核的聆訊定於3月11及13日分批審理,11名被告今天不准保釋,需繼續還押候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早於處理涉及第一批答辯人的保釋覆核時表明,認為律政司擬存檔的誓章等文件,對於協助法庭作出合適裁決有相當重要性,法庭不應輕率處理本案,因此決定給予律政司時間存檔文件,並將正式保釋覆核的聆訊定於3月11及13日分批審理。
法官其後以同樣方式處理針對另外兩批答辯人的保釋覆核,並於今午完成所有聆訊,全部11名答辯人均不准保釋。
高院今先後就針對鄭達鴻、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柯耀林及李予信共11名答辯人的保釋覆核作出指示。
另外,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及劉偉聰4人則於昨晚獲准保釋。
其餘31名不獲批准保釋的被告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黃子悅、尹兆堅、吳敏兒、譚凱邦、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梁國雄、岑敖暉、王百羽及余慧明,連同已撤銷保釋的戴耀廷,則押後至5月31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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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